12月22日,宝鸡峡引渭灌溉中心组织邀请省水利厅、宝鸡市水利局、咸阳市水利局、杨凌示范区水务局、西咸新区及18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杨凌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宝鸡峡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审查会。经过专家组审查,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顺利通过。中心副主任孟新会主持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陕西省宝鸡峡水利水电设计院、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划界阶段成果的汇报。经充分质询讨论,认为该阶段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会议强调,一是对本阶段成果按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区域进行分解和细化,分类归纳划界标准;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明确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禁止性行为。二是依据会议中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各位专家的具体意见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审查会后要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对接,做好划界前期沟通协调工作,为划界公示工作做好铺垫。
省水利厅河湖运行处、审查专家组成员、4市(区)18个县区政府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