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疫情期间全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工不足,特别是西安地区连续长时间停产停工,近期全面复工复产后增加了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各地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统筹做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监管、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加强复工复产过程安全管理。各复工复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培训制度,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管理,确保水利生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复工复产工作调度,认真分析研判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加强与重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等工作,保证应急处理措施快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