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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纪委开展五一端午期间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
时间:2022-04-29 来源:中心纪委 编辑:刘芳 审核:李选明 浏览:
 

       4月28日,中心纪委组织开展五一端午期间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文明节俭、清正廉洁过节。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崔东海出席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对宝鸡峡节日期间廉政工作及保障措施作了具体安排。学习了驻厅纪检组转发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电话提示稿》及厅机关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了西安市纪委监委和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与会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坚决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良好形象的7项书面承诺。

       会议要求,一要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推进全严从严治党,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二要扛牢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组织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工程、财务、企管等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重点贯彻中央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要严格廉洁自律,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干部要廉洁自律,管好各自领域的事,管好身边人、家属子女,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四要带头廉洁过节,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树立新风正气。同时,要注重抓好分管部门廉洁过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盯严查,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中心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党群办、财务科、节水办、工程科、专项办、规计科、企管与法务科、水政科及水调中心、信息中心、渭惠丰公司、万方监理公司负责同志参加谈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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