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月发布预警提醒暂行办法》编制完成,并于2024年2月进行第一次预警发布。
该《暂行办法》是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地下水超采超载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我省加强地下水监测及保护管理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及时掌握我省地下水超采超载区水位变化情况,提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该办法规定,在全省15处地下水超采区、16个地下水超载县区以及定边县共选定的121处预警站,要按月进行监测数据校核,并将预警提醒发布至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超采超载区通报及相关预警工作提供切实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