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地下水监测站网数据实时上传水利部工作的通知》,我省全面完成地方地下水监测站网监测数据上传水利部阶段性工作,实现了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省积极成立工作专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地下水监测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地方站人工监测数据按月上报的时间节点要求,为确保地下水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及保障措施,为上传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对全省地方站点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方案,对历史整编数据进行对照梳理,上报了地下水位整编数据,并按照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方式分类上报了2024年1-4月地下水位实时监测数据,全面完成了地方站监测数据上传水利部阶段性工作,实现了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今后,我省将按照水利部和流域委的安排部署,每月按时上传实时监测数据,年初上传年度整编数据,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全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监管机制,提升监测数据整编质量和共享水平做好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