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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领导调研指导宝鸡峡灌区河长制工作
时间:2017-08-31 来源:文:刘芳; 摄影:王永峰 编辑:刘芳 审核:赵增社 浏览:
  

829,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管黎宏,副巡视员左占清,省渭河生态区管理局局长党德才一行深入宝鸡峡塬下南干渠杨凌区段,详细了解了渭惠渠综合整治情况以及灌区河长制落实推进情况。管理局党委书记赵波、常务副局长杨建忠陪同调研。

 

 

 

据悉,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通过河长制的全面推进,省长、市长、县长、乡长、村主任甚至人人参与成为"河长",保护江河湖库渠,节水护水,保护水生态。8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了《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会议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河长制工作的侧重点、因河施策措施、河长制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下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优化水环境,让更多的地方因水得利,更多的人因水受益。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柔性治水,治水理念由单一防水向防用结合转变,治水方式由工程治理向注重生态修复转变,治水机制由行业专项管理向法治协同治理转变。

 

近期,我局在局务会议等多次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河长制”、“柔性治水”、“五新”战略等中、省、厅决策部署,在灌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凡是有水的地方都要推行落实河长制,把灌区的每条渠道、每座水库都主动纳入河长制。推行渠道地方河长管理和灌区单位专管负责人、流域与区域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联系,变水环境专管专治为常态化管理治理,借势扎实推进渠道“三乱”治理取得良好成效,建立水清岸绿长效机制。管理局强调要高度重视,趁势而为,抓紧落实,真抓实干,以河长制的顺利推行为契机,努力提升灌区水环境治理、工程设施管理、渠道修复保护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做好统计整理,尽快协同地方部门在灌区渠堤、库岸醒目位置树立起“河长制”公示牌,设立河长,明确各级职责,使每一条渠道、每一座水库都有“河长”。同时在日常管护中,积极汇总相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为各级领导、部门在河长制的顺利推进中提供一线翔实资料打好基石,协同地方政府做好制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计划和日常管理措施,强化监督,与地方政府共同整治,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渠道清洁,不乱到垃圾,保护水源水质,达到水清、岸洁、堤绿的目标。

 

(南干渠杨凌区段渠堤醒目位置树立起“河长制”公示牌,设立河长,明确各级职责)

 

  

  杨凌示范区相关领导、水电总站、规划计划科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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